根据2018年8月28日安徽省财政厅下发的《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资函【2018】249)及2018年11月2日安徽省教育厅转发的《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8]342号]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工程研究院、校长办公室、审计处、纪委办公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会等单位设备及家具处置项目审批信息予以公开。
详见附件:
附件1:审批信息、附件2:批复文件。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