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8月28日安徽省财政厅下发的《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资函【2018】249)及2018年11月2日安徽省教育厅转发的《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8]342号]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工程研究院、校长办公室、审计处、纪委办公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会等单位设备及家具处置项目交易信息予以公开。
详见附件:
附件1:交易信息。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月13日
附件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处置项目信息公开表(交易信息)
资产处置 项目名称 |
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等单位设备及家具 一批报废资产 |
资产占有单位 |
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工程研究院、校长办公室、审计处、纪委办公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会等单位 |
处置时间 |
2019年12月30 日 |
产权交易机构 |
马鞍山市东南拍卖有限公司 |
处置方式 |
拍卖 |
处置底价 |
12万 |
处置收入 |
25.5万 |
资产评估报告主要信息 |
评估报告(第三方机构)、技术小组鉴定报告 |
资产审计报告主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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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 |
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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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处置时间填写交易完成时间;
2.按规定需进行资产评估的国有资产处置项目,需公布资产评估报告主要信息;
3.按规定需进行审计的国有资产处置项目,需公布审计报告主要信息;
4.“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有产权交易机构提供;
5.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应在备注中说明理由并符合相关规定;
6.本表由资产占有单位或处置单位填写;
7.本表应在交易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