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下发的《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资函[2018]249号)及安徽省教育厅转发的《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8]342号]、《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实施办法》皖财资[2019]1270号]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等单位教学设备、电器电子设备及家具等处置项目信息予以公开。
附件:1. 审批信息
2. 批复文件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7月2日